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指导意见 DATE: 2024-12-31 03:29:04
近日,推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服务法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型执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模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预防为主、监管轻微免罚、总局指导重违严惩、印发意过罚相当、推行事后回访”的服务法新服务型执法模式,要求把服务经济、型执服务民生、模式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市场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明确了全流程服务型执法的监管举措,事前注重预警,总局指导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端口前移”;事中创新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体现执法温度;事后做好跟踪指导,确保免罚不免责,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惩教结合、促进过罚相当等具体要求,坚持宽严相济,“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据了解,《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在全系统树牢“监管为民”执法理念,推动执法与服务更好融合,同时要求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执法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